肺癌衛教 05|為什麼手術前後,還可能需要藥物治療?
有些病人開完刀,病理報告出來,醫師卻說:「我們建議還要再做化療。」這時候很多人會困惑:不是說開乾淨了嗎?為什麼還要用藥?這是早期肺癌門診裡最常被誤解的一件事。簡單講,手術處理的是你「看得到的那顆腫瘤」,而藥物治療處理的是「可能已經出門、但影像還看不見的癌細胞」。這一集我用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當例子,把術前和術後用藥的理由說清楚。
先講術後的情況,這比較常見。手術開完,病理報告會告訴你腫瘤有多大、有沒有侵犯到淋巴結、切緣乾不乾淨。如果腫瘤比較大(例如大於四公分)、或者癌細胞已經跑到淋巴結,就代表復發的風險偏高。這時候做幾次化學治療,目的是把可能躲在身體其他地方的少量癌細胞清掉,把復發機率往下壓。醫師會用你的體表面積算劑量,通常三到四週一次,總共四個療程,大約三個月完成。你可能會問:「我年紀大了,撐得住嗎?」這正是醫師要評估的——體能狀況、心肝腎功能、有沒有其他疾病,都會影響要不要做、以及用哪一種藥。
如果腫瘤更大、或已經侵犯到特定結構,醫師還可能建議術前先做「新輔助治療」,也就是先用藥再開刀。術前用藥有幾個好處:腫瘤縮小之後手術比較好切,也比較有機會保留更多正常的肺;更重要的是,術前用藥等於提前考驗這個癌細胞對藥物有沒有反應,而且在還沒有形成抗藥性之前先處理掉它。近年更進步的做法是在新輔助治療中加入免疫治療,讓身體的免疫系統提前認識癌細胞,研究顯示可以再降低復發風險。這些組合不是醫師隨手開的,而是依病理報告、基因狀態、你的身體狀況和治療經過,一步一步安排出來的。
另外還有一種情況,叫術後的輔助治療。比較特別的是口服的標靶藥:如果你的癌細胞帶有 EGFR 突變,術後連續吃一段時間的標靶藥,可以進一步減少復發的機會。口服藥聽起來輕鬆,其實也需要配合——每天固定時間吃、按時回診抽血、注意有沒有皮疹、腹瀉、咳嗽或呼吸變喘等狀況,一有變化就要回報。它不是「比較溫和就不用管」的治療,而是換了一種形式的治療。
至於實際要選哪一條路,你和醫師要一起看幾件事:病理分期、切緣、有沒有淋巴結轉移、基因檢測結果、PD-L1,還有你自己的體力、慢性病和生活目標。我遇過病人很明確地說「我希望把復發率壓到最低,副作用我可以忍」,也遇過病人比較在意生活品質,希望治療不要影響他照顧家人。這兩種選擇都合理,因為沒有一個方案適合所有人。術前術後的藥物治療,不是手術的附屬品,它是整個治療計畫裡的一部分——你把它們之間的關係搞懂了,做的每一個決定才會踩在點上。